武汉试水未婚女性冻卵风波四起 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应该被放开
来源:坤和助孕中心 阅读次数:2431 发布时间:2019-11-02 17:08
据10月31日媒体报道,未婚女性冻卵在湖北武汉“破冰”。湖北生育力保存中心可为未婚女性提供供卵服务,冻卵话题再次引发热议。至10月31日晚间,湖北省卫生健康委对此事进行了最新回应。按照《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卵子冷冻技术属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范畴,以延迟生育为目的,为单身女性“冻卵”,违反了上述规定。虽然这次武汉对未婚女性冻卵“破冰”失败,但却把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应该被放开推了高潮。
有关媒体报道,中国现下有2亿以上的单身男女,整个社会进入一波单身大潮中。某社会学家也表示,中国社会单身的趋势在上升,女性要求婚姻自主、生育自由的呼声也越加强烈,过去好像每个人都要结婚,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是现在许多人主动选择单身。这与中国目前的人口老龄化、婴儿荒的现状形成了不可调和的矛盾:一方面中国的民生国情需刺激生育力,另一方面中国的生育主力军却变得十分的佛系。据统计,约60%以上的适龄女性不愿意结婚,但却愿意有一个自己的孩子,而这也是为什么单身女性生育权话题一直反复被拿出来说的原因。
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应该被放开?
中国日报微博投票引热议,单身女性生育权支持大于反对
20114年7月18日,中国日报在微博中发起“单身女性是否有权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方式(生育)”的投票。在5万多个投票中,只有极少数的人(不足1%)投了反对票。
其中反对者认为:放开单身女性生育权不符合法律和伦理以及社会安定等问题,比如:
①法律和伦理纠纷“非婚女性”在孩子尚未成年时人生意外死亡,孩子该有谁抚养?孩子生理上的父亲是否该承担一定的抚养责任?孩子今后是否该履行赡养其生理父亲的义务?这些矛盾若处理不当,知情权、继承权、抚养赡养权争端将在若干年后出现,纠纷将层出不穷,甚至会产生一系列的意向不到的问题。
②社会安定问题,单身女性生育权与冻卵紧密相连,而这背后又牵涉到了“第三方辅助生殖”等问题,在巨大利益趋势下,可能会引发右拐少女等情况的发生,危害社会安定。
不过从统计的数据上明显可以看出,支持者占据了大多数,其中有一条“当然有,身体是我自己的,生活也是我自己的。只要有抚养的能力,为什么非得需要男性”的评论点赞次数最多。这也是很多女性同胞内心深处的呼喊,她们渴望可以实现生育自由,自己可以在社会上有和男性一样平等竞争的机会。至于反对者提到的意外、孩子的知情权以及引发的第三方生殖助孕等社会问题,其实是不需要太多担心的,虽然这也是需要作为是否放开单身女性生育权的一项因素,但是也并不是完全不可解决的问题,一切只是需要国家对于这块出具相应的法律法规。
学术各界对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应该被放开的讨论
从现行法律层面来看,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有法律支持呢?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磊认为:
首先,法律对于公民自由的基本原则是“法无明文禁止即自由”。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原则上把生孩子当作是公民的私事,或者是公民的隐私,国家公权力基本不予介入。我国法律并不禁止单身女性生育孩子,也就是说单身女性可以生孩子并抚养教育孩子。但现在多个地方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却规定只要是非婚生子女,那么,女性(往往是女性)就要被征收社会抚养费,虽然本人认为这样的地方立法是不合法的,但现状就是这样。尽管单身女性可以生育孩子,但本人认为,社会不应当提倡、不应当鼓励这样的行为,因为稍有生活常识的人都知道,生育孩子、养育孩子由一位单亲妈妈承担并非易事,况且,这样的家庭对孩子心理发育也不一定有好处。
扬州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李云波则对此做了更具体的解读:
1.从正面看。1974年联合国在布加勒斯特召开的世界人口会议通过的《世界人口行动纲领》中规定:“所有夫妇和个人都有自由和负责任地决定生育孩子数量和生育间隔并为此而获得信息、教育和手段的基本权利;夫妇和个人在行使这种权利时有责任考虑他们现有子女和将来子女的需要以及他们对社会的责任”。我国2002年实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有生育的权利,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无论从国际公约还是从我国国内法来看,都未把生育权限制在婚姻家庭领域,也就是说,单身女性乃至单身男性均享有生育权。
2.从反面看,如果不承认单身女性享有生育权,将会导致一连串的法律尴尬:单身女性怀孕后,将小孩娩出,若否认其有生育权,那么在发生了这种法律事实之后,法律应如何处理?该女性因无权生育而生育了,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何种法律责任?所生出的小孩子如何处理,是否要对其民事权利能力予以减等?若在户口、上学等方面对该小孩子设卡,是否又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相违背?
单身女性生育权到底应不应该被放开,之前上海的一位女律师通过邮政EMS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制司寄出了一份《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建议国家卫计委修改其于2002年下发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不允许单身女性使用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规定,并落实对于单身女性的生育权的保护。
两会期间国家卫计委再次提到单身女性生育权问题
2017年12月27日,国家卫计委(现卫健委)针对2017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人大代表提交的“呼吁放开对单身女性生育权限制”的建议信作出了积极的回复。
不仅相对积极地肯定了单身女性生育的合法权利,并且表示会针对单身女性生育权的相关技术问题、法律法规层面进行深入调查,积极做好可行性研究。
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应该被放开?专家建议支持
社会学家李银河接受采访时也表示说“此态度显得更加积极”。
▲图中为卫计委回复截图
在7月18日,国家卫健委在接受中国日报采访时也表示,我国现行有关法律并未禁止单身女性生育,卫健委将加强调查研究,逐步凝聚共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切实保障女性生育、就业和职业发展权益。
前后2个月,国家卫健委给李珺律师的回复却是完全不一样。
这次的回复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之前说过会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也并没有显示出来,对落实单身女性生育权利更没有直接进行回应。
对此,真心希望单身女性想要生育的想法能够被看到和正视。同时,也希望国家卫健委,对自己做出的回复做出实际行动。
关爱女性并不仅仅只是表面的关怀,当代女性承受的压力巨大。无论是生活上还是工作上女性的自我价值不应当是自我价值的实现。对于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女性的自由以及天赋的人权,无论是从社会的进步还是家庭生活质量来看,都是非常值得尝试的挑战。
关于单身女性生育权是否应该被放开您怎么看呢?